提起上诉的前提是什么提起上诉的前提是什么
根据法律划定,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,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,要求重新审理案件。 那么,提起上诉的前提是什么呢?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。 提起上诉的前提是什么? 民事诉讼法147条划定: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讯决的,有权在判决书投递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,有权在裁定书投递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 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投递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。 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投递当事人的,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,裁定书之越日起算。 对刑事二审案件,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对第一审讯决认定的事实和合用法律,入行全面审查,不受上诉理由和范围的限制。 对刑事上诉案件,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。 而民事二审案件,二审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述哀求的有关事实和合用法律入行审查,当事人没有提出哀求的,不予审查;但是一审讯决违背法律禁止性划定,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。 在自诉案件中,被害人作为自诉人有权对人民法院的一审讯决提出上诉。 根据我国法律划定,自诉案件包括三种,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;被害人有证据证实的稍微刑事案件;被害人有证据证实对被害人侵犯自己人身,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。 这类自诉案件必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,即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,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被害人有证据证实;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,也就是公安机关,人民检察院对报案,控告,检举不立案侦查,或者撤销案件,或者不起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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