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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述s罪应注意什么成功案例

论述s罪应注意什么成功案例

 

s罪是违反我国商品管理制度的一种刑事犯罪,是指犯罪分子没有获得海关批准的情况下,将商品运进我国境内进行非法销售的一种行为,s罪严重影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,那么s罪应注意什么?下面由本法律网站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。

一、s罪应注意哪些问题

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,逃避海关监督,非法运输、携带、邮寄普通货物、物品进出国(边)境,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。本罪的客观方面的认定主要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:

(1)其他以s普通货物、物品罪论处的行为。根据刑法第154条和第155条的规定,以下4种行为也应以s普通货物、物品罪论处:

①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,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、来件装配、补偿贸易的原材料、零件、制成品、设备等保税货物,在境内销售牟利的。根据2000年9月26日高人民法院公布的《关于审理s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7条的规定,保税货物,是指经海关批准,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,在境内储存、加工、装配后应予复运出境的货物。保税货物包括通过加工贸易、补偿贸易等方式进口的货物,以及在保税仓库、保税工厂、保税区或者免税商店内等储存、加工、寄售的货物。

②未经海关许可并且补缴应缴应缴税额,擅自将特定减税、免税进口的货物、物品,在境内销售牟利的。

③直接向s人非法收购s进口的普通货物、物品,数额较大的。《关于审理s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8条规定,本种情形是指明知是s行为人而向其非法收购s进口的其他货物、物品,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。

④在内海、领海、界河、界湖运输、收购、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、物品,数额较大,没有合法证明的。《关于审理s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8条规定,此处所说的内海,包括内河的入海口水域。

(2)应缴税额。《关于审理s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6条第1款的规定,刑法第153条规定的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、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。该条第2款规定,s货物、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,应当以s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、税率、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,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。刑法第153条第3款规定,多次s未经处理的,按照累计s货物、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。《关于审理s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6条第3款规定,多次s未经处理的,是指对多次s行为未经行政处罚处理的。

二、sP罪的犯罪构成要件

sP罪,是指违反国家P管制法规,逃避海关监管,非法运输、携带、邮寄P进出国(边)境的行为。

1、sP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,不仅侵犯了国家对P的管理制度,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。?

2、犯罪的客观方面,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P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,逃避海关监管,非法运输、携带、邮寄P进出国(边)境的行为。

3、犯罪主体,即包括自然人,也包括单位。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,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,不论是我国公民,还是外国人,原则上都可成为该罪的主体。

4、犯罪主观方面,只能是直接故意,即明知s的物品是P,而实施s的行为。

认定sP罪,应注意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;划清sP罪与s罪的界限;划清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。

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“s罪应注意哪些问题”问题进行的解答,认定s罪的客观要件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其他以s普通货物、物品罪论处的行为;应缴税额两方面。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欢迎到本法律网站进行法律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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