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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己过追诉时效案件需侦査吗内蒙古刑事律师律师文集

对己过追诉时效案件需侦査吗内蒙古刑事律师律师文集

 

公安、检察是刑事犯罪的主要侦查部门,而刑事犯罪是有追诉时效限制的,追诉时效是指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期限,不同高刑追究时效是不一样的,那么对己过追诉时效案件需侦査吗?下面由本法律网站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。

对己过追诉时效案件要不要侦査

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,刑事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,已经立案的应该撤销案件,所以是不再侦查的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

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追究刑事责任,已经追究的,应当撤销案件,或者不起诉,或者终止审理,或者宣告无罪:

(一)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

(二)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

(三)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;

(四)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;

(五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;

(六)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
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“对己过追诉时效案件要不要侦査”问题进行的解答,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,刑事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,已经立案的应该撤销案件,所以是不再侦查的。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欢迎到本法律网站进行法律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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