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华县律师

法律服务热线:

19913335255

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和处罚

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和处罚

 

    

    集资诈骗罪的认定和处罚集资诈骗罪,是指以非法据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,隐瞒真相的方法,非法向社会公然召募资金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

    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,应留意以下几个方面:1,行为人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,是构本钱罪的枢纽。

    这里须符合两点:其一,集资必需长短法的,即必需是未经批准或者违背法律,法规,通过不合法的渠道,面向公家召募资金;其二,集资具有诈骗的性质,即采取虚构资金用途,以虚假的证实文件和高归报率为诱饵等手段,骗取公家的集资款,说到底就是以集资之名,行诈骗之实。

    2,行为人主观上必需具有非法据有集资款的目的。

    这是区分集资诈骗与集资纠纷以及非法吸收公家存款罪的枢纽。

    根占有关司法解释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具有非法据有集资款的目的:(1)携带集资款逃跑的;(2)挥霍集资款,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;(3)使用集资款入行违法犯罪流动,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;(4)具有其他欺诈行为,拒不返还集资款,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。

    3,构本钱罪须达到数额较大的尺度。

    按照有关司法解释,个人集资诈骗,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,单位集资诈骗,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,应予追诉。

    4,天然人犯本罪的,分四个幅度处罚:(1)数额较大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;(2)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,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;(3)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(4)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,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    单位犯本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,分三个幅度处罚:(1)数额较大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(2)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,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(3)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

    

西华县律师

联系我们

律师姓名:于晓浩
执业证号:14116202110307632
联系电话:19913335255
电子邮箱:
QQ/微信:19913335255
联系地址: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安康大道中段法院对面河南箕城律师事务所

扫码加微信

技术支持: 管理登录 百度